市疾控局,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1〕17号)中临床、中医、口腔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卫生系列职称评审临床评价指标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5年度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非基层专业)的医、护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相关病案首页数据信息。填报专业范围见附件1。
二、填写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数据准备注意事项》(附件2),提取相关数据,并填写《医疗机构一览表》(附件3)、《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附件4)、《病案首页数据》(附件5)。
(二)各单位将提取范围的《病案首页数据》,按照《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使用说明》(附件6)步骤,导入《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机构版)》(附件7),并按要求确认数据检测通过。无需进行指标计算。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将《医疗机构一览表》、《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病案首页数据》、《上会人员名单》(附件8)电子版,以及检测数据通过页面截图刻盘保存后,将光盘随同本年度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医学考试中心。
各单位要严格做好病案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加强信息、人事、科教、医政、护理、门急诊等部门协同,统筹做好数据填写审核汇总工作,确保数据安全准确,按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张磊磊;
联系电话:23337360
联 系 人:市医学考试中心 由航
联系电话:58077819
附件1.填报专业范围
附件2-数据准备注意事项
附件3.医疗机构一览表
附件4.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
附件5.病案首页数据
附件6.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7.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机构版)
附件8.上会人员名单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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