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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临床评价指标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5-09-15 08:42

  市疾控局,各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1〕17号)中临床、中医、口腔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指标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卫生系列职称评审临床评价指标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5年度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非基层专业)的医、护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填报相关病案首页数据信息。填报专业范围见附件1。

  二、填写要求

  (一)各单位按照《数据准备注意事项》(附件2),提取相关数据,并填写《医疗机构一览表》(附件3)、《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附件4)、《病案首页数据》(附件5)。

  (二)各单位将提取范围的《病案首页数据》,按照《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使用说明》(附件6)步骤,导入《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机构版)》(附件7),并按要求确认数据检测通过。无需进行指标计算。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请将《医疗机构一览表》、《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病案首页数据》、《上会人员名单》(附件8)电子版,以及检测数据通过页面截图刻盘保存后,将光盘随同本年度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市医学考试中心。

  各单位要严格做好病案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加强信息、人事、科教、医政、护理、门急诊等部门协同,统筹做好数据填写审核汇总工作,确保数据安全准确,按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

  联 系 人: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张磊磊;

  联系电话:23337360

  联 系 人:市医学考试中心 由航

  联系电话:58077819

  附件1.填报专业范围

  附件2-数据准备注意事项

  附件3.医疗机构一览表

  附件4.申报人员信息自然表

  附件5.病案首页数据

  附件6.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7.临床工作数据提取系统(机构版)

  附件8.上会人员名单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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