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5年6月17日—6月25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讯地址(邮编):河北区昆纬路88号河北区融媒体中心C座3楼(300140)   电话:86295613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2025年天津市河北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册(第二批)   河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