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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医院2025年人事代理制招聘方案
2025-07-28 09:10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制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计划

  天津市公安医院始建于1937年,是天津市公安局直属事业单位,是集临床、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医疗保健对象为政法、公安民警,同时面向社会广大患者,医院依靠科技兴院,吸收引进先进医疗技术及诊疗设备,使医疗业务形成优势特色。

  共设置1个岗位,拟招聘3人,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

  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和相应学位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3.具备招录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

  5.就业观念端正,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6.具备招录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8.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届生;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方式

  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5日(7个工作日)17:00。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gayyzzc2018@sina.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天津市公安医院-岗位名称-学历-专业-姓名”。

  (二)提交材料

  1.《天津市公安医院求职申请表(人事代理)》(模板见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及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其它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

  6.以上证明材料需要清晰扫描件发送至gayyzzc2018@sina.com。

  (三)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以电话方式告知通过初审的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安排另行通知,复核合格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技术操作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考核成绩排名前三的报考者入围。

  (五)体检

  按岗位招录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参加医院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的考察。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我院与录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报到和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入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的,须经我院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报到时间。未经批准同意的,视为自动放弃。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及体检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录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的组织实施,若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安排的,信息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机构举办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022-23142712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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