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2016年以前,天津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天津市各系列职称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
2.2016年及以后,经天津市卫生技术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天津市卫生技术中医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天津市卫生技术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天津市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
3.天津市卫生健康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经认定或初聘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
二、提供材料
1.补办《天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申请表(需执业机构(原发证机构)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公章;
2.《天津市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表》(《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三、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每周二下午1:30-4:00办理(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考务管理部(天津市红桥区咸阳北路6号B座213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58077811
附件:补办《天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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