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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天津市东丽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东丽区委、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卫生专业技术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的优势,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计划生育服务,经研究,面向天津市为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主要从事计划生育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其中:临床专业妇产科方向13人(女性);医学影像(B超)专业2人;病理专业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胜任工作所具有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身体健康。
2、临床专业妇产科方向(女性)、医学影像(B超)、病理学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其以上资格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天津市户口。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2、受到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的;3、正在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时间:2009年11月10日——11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4:30
2、地点:东丽区卫生局人事科(东丽区先锋路31号)。
联系电话:84375342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到东丽区卫生局人事科提交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并填写报名表,本人不能到报名地点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报名。报名采取定向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
    考试由东丽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开考条件
    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2人的,由东丽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专业是否开考。
2、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专业考察相结合或直接进行专业考察的方式进行。
报考同一职位超过2人时,先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考察人员。报名不足3人的,可直接进行专业考察。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进入专业考察人员,由东丽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自荐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存档单位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的,取消其专业考察资格。从该专业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办法
1、体检
  考生通过专业考察后,按笔试成绩与专业考察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直接进入专业考察人员,专业考察成绩即为总成绩。
体检由东丽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2、考察
  考察由东丽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
3、公示
  东丽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东丽区卫生局公示牌和东丽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4、聘用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及本市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事项查询
  有关招聘的具体事宜可登陆东丽在线(www.tjdl.net)和东丽人才网(www.tjdlrc.cn)查询。
四、本公告由东丽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2009年天津市东丽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点击可下载)

                                                                       东丽区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